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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开展集体谈话过“廉”节
发表时间:2024-09-24 来源: 十堰文明网  

  近日,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召开节前廉政建设集体谈话会,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。

  会上,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<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>的通知》和中心印发的《关于严明2024年中秋、国庆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》,通报了中央、省、市纪委监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主任吴芳同志对干部职工开展廉洁提醒谈话。

 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,筑牢思想防线。要持续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严守纪律规矩,时刻保持警醒,强化自我约束,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。二是强化规矩意识,严守纪律防线。要严格遵守“三个不得”,即不得收受礼品礼金、电子红包;不得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要求景区等免费安排参观游览;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。自觉做到“三个杜绝”,即杜绝公款吃喝、违规宴请;杜绝公车私用、私车公养;杜绝违规饮酒,酒后驾车。倡导养成“三种习惯”,即学习阅读习惯、厉行节约习惯和慎言慎行慎独习惯。三是严明工作纪律,做好应急值守。要严守值班纪律,履行值班职责,遇到突发事件要迅速行动并第一时间上报信息,坚决杜绝迟报、漏报、误报、瞒报等情况发生。要加强网络舆情管理,及时追踪负面不实信息,有效防范化解舆情风险。(柯贝儿)

[责任编辑:方元]
关键词:集体谈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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