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5日,记者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,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,有效防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提示。
根据该局提示,学校需组织专业人员对食堂展开全方位检查。完善通风、防虫、防鼠等卫生设施,严格按规定对食堂操作间、就餐区域等相关场所,以及炉灶、餐具清洗设备等设施,各类就餐用具进行细致维护、保养、深度清洗、彻底消毒和妥善保洁。
对库房和加工场所内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地毯式排查,仔细核对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,及时清理并登记过期、变质等不合格物品,杜绝库存时间久、变质的食品原料流入加工环节。特别是米、面、油等大宗食材,以及干蘑菇、木耳、花生等易受潮霉变的食材,务必重点检查;对于冷冻冷藏的食材,要逐一查验贮藏温度是否达标,是否超保质期或已变质。
把好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关,优先选择资质齐全、信誉良好的正规供应商,按规定索取并查验相关票据凭证。严禁制售冷荤类食品、生食类食品、裱花蛋糕;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、鲜黄花菜、野生蘑菇、发芽土豆等易引发中毒的食品;杜绝加工制作、外购三明治等高风险食品;严禁使用五指毛桃等中药材煮汤,防止误采误食有毒植物。
规范储存和加工湿米粉,严格把控加工时间、温度等关键环节,严防米酵菌酸毒素引发食物中毒事件。严格区分生熟食品存放区域和加工用具,防止交叉污染,烹饪食品时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0℃以上,烧熟煮透。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消毒产品,存放时与食品保持安全距离,避免食物受到污染。
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务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春季换季期间诺如病毒高发,要增加场所清洗消毒频次,定期对操作间、就餐区等进行消毒;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,一旦发现身体不适,立即离岗就医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。(十堰日报记者 韩玉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