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月21日,笔者从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获悉,一位母亲向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送锦旗致谢,她表示,在检察院的帮助下,孩子获得赔偿,既保障了后续治疗,也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。
据悉,去年10月,沈某因琐事与邻居林某结怨,携带木棒到林家寻衅滋事。期间,沈某发现刚满10周岁的小林独自在家,先后用木棒、匕首、保温杯攻击小林,致小林身上多处受伤。经鉴定,小林身体一处轻伤二级、三处轻微伤,面部伤疤需持续治疗。小林父母多次与沈某协商赔偿未果,于是向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求助,希望借助法律讨回公道。
承办检察官审查后,认为小林的情况符合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规定。鉴于小林家庭困难,检察官协助其父母收集医疗费用清单等证据,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,向人民法院发出《支持起诉书(民事)》,推动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。联系专业心理工作室,为小林进行心理疏导,并帮助小林父母申请1万元司法救助金。
在该院支持下,案件经过一审、二审后终于尘埃落地,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沈某支付小林医疗费、交通费、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万余元。
近年来,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擦亮“检丹爱”法治教育品牌,坚持惩治与关爱并重,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从“事后矫治”向“源头预防”延伸。(盛思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