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编者按】:为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落实省委、市委关于十堰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,广泛宣传发动市民群众牢固树立绿色低碳生活理念、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,积极投身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,7月7日,市创文办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《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。会后,我市各地各单位结合今年“全国节能宣传周”(7月10日至16日)“全国低碳日”(7月12日)有关活动要求,立足职能,积极行动,发动干部群众争做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、文明健康生活的倡导者、践行者和推动者,齐心协力让十堰天更蓝、山更绿、水更清、城市更美好。今日,十堰文明网《绿色低碳 从我做起》专栏为您展示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学习宣传践行《规范》情况。
出台《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》,是市委、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、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,推进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成势见效的重要举措和有力抓手。如何推动践行《规范》在全市公共机构落实落地?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陈卓卓表示,作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导部门,中心将充分发挥表率作用,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实抓细行为规范贯彻落实。
高位推动,扎实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。持续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。2020年以来,指导全市480家单位成功创建节约型机关,申创占比99.4%,居全省第四。今年,我市按国管局新标准开展新一轮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创建,力争申创率达100%。继续抓好节水型单位示范创建。与市水利和湖泊局、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》,督促全市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,确保节水型单位应创尽创。重点抓好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。中心将牵头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垃圾分类专项培训,启动公共机构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,有序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。
对标对表,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。全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,倡导绿色出行。2021年以来,全市更新公务用车874台,其中新能源汽车182台,占比20.8%;中心城区17家党政机关已建成快(慢)充电设施130个。全力打造绿色食堂,坚决制止餐饮浪费。继续抓好公共机构机关食堂用餐节约,常态化开展“光盘行动”等反食品浪费活动,联合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督查行动,着力打造绿色食堂。鼓励符合条件的公共机构采取能源托管服务模式,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空调、照明等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。
持之以恒,坚决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。制度先行,思想引领。制定《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?;すぷ饕恪?,出台《十堰市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》,联合省标院探索编制省级标准《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建设指南》,逐步形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政策体系,指导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。能耗监管,夯实基础。今年将全市能耗统计纳入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,通过能耗监管督促各单位节约水、电、气、暖,为“十四五”时期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。加大宣传,营造氛围。结合世界水日、中国水周、节能宣传周等节点,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,推动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工作生活方式深入人心,成为人们自觉习惯。(十堰晚报记者 吕鑫)